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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訴訟法並無規定<候保人>一定要家屬出面辦理交保;也就是說任何一個人只要有錢都可以到法院辦理。 你的朋友一定是家中的<麻煩人物>, 所以家人不願替他辦理交保,怕回家後又把家裡搞得烏煙瘴氣、雞飛狗跳的,足見你朋友是一個常常惹是生非的人。
王聖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.★ 交保人只要到達法定成年年齡,任何人均可為其交保。 “補充說明”:
確定裁定交保了嗎? 已經裁定交保的話. 七個工作天內帶交保金去地檢署法警室辦理即可